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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***办(黑龙江人迁移)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黑龙江***办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黑龙江***办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东北鹤岗定居真实感受?
  2. 高考移民合法的条件和流程?
  3. 户口迁到沈阳,黑龙江老家有几亩地,户口迁出之后,土地还属于我的嘛?还是国家抽回?

东北鹤岗定居真实感受?

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是一个资源型城市,主要产业是煤炭开采,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资源枯竭型城市,产业单一,经济欠发达。

黑龙江移民办(黑龙江人迁移)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在鹤岗市居住的真实感受是,这里虽然工资较低,但物价也不高;工作、生活压力不大,比较慢节奏,挺适合人居;春夏秋季凉爽可人,适合避暑;地处黑龙江畔,多森林、湿地,山清水秀,林泉优美,生态环境好;交通比较方便,正修建高铁直通哈尔滨,将来出行会更方便。

我是从河北省唐山市来鹤岗定居的,68年来的,刚开始来的时候都住平房,冬天感觉很冷,冰天雪地的,出门都要穿的厚厚的棉大衣,大头鞋,笨笨的,没觉得鹤岗有多好,现在不一样了,都住楼房,集中供热,屋里又干净又暖和,冬天穿的衣服也好漂亮,出门有车,不开车也有公交车,特别方便,现在感觉很好,也不想去南方定居。

黑龙江移民办(黑龙江人迁移)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高考***合法的条件和流程?

高考***:如果需要高考***在其他地方进行高考,那么就需要提前做准备,而不是已经高三才想做一些铺垫。

黑龙江移民办(黑龙江人迁移)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可以的话尽量在初中以后就找想要高考地方的亲戚或者熟人,让把户籍转到其名下,然后在当地报正规的高中,以获取学籍。

同时这些年国家对异地高考越来越放的开了,可以选择一些可以进行异地高考的地区参加高考,而不是钻法律的漏洞。

高考***的规定: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正式确认报名。高考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确认报名两个阶段:预报名在考生就读学校完成,包括考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、学校审查学籍、对考生进行政审3方面内容,往届生的审查和政审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。

审查和政审内容填入考生《预报名表》并加盖公章。正式确认报名在县区招办完成,正式确认报名包括审查资格、缴费、照相、打印相关表格、考生确认签字等几个环节。

正式确认报名时考生须携带《预报名表》、户口簿原件、二代身份证,往届生还需提供能证明学籍的其它材料。去年高考报名时,应届考生可以异地报名,只有往届生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确认报名。

户口迁到沈阳,黑龙江老家有几亩地,户口迁出之后,土地还属于我的嘛?还是国家抽回?

户口迁入其他城市,原在农村老家的承包地是否可以收回呢?答案是肯定的,但要分情况区别对待。

第一,迁往并落户其他城市,原在农村的承包地可以收回吗?

说实话,现在我不想背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,倒想举一个简单的例子。以前70、80年代农村的人如果吃商品粮(转为非农户口),无非通过考学分配工作或者接班,再或者通过关系上班实现,那时可是很大的荣耀,抱上了铁饭碗,以后就不靠种地来吃饭了。而农民呢,还是要在土地上艰辛劳作勉强糊口,那这个人原来在农村的承包地怎么办?直接收回!这是合情合理的,因为你已经享受到了国家的红利,再与农民争口吃的不合情理吧。

后来,随着改革和土地第二轮承包工作的开展,《土地承包法》针对以上情况也有了相应的规定和细化。对迁往其他城市居住,该户原在农村的承包地,《承包法》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。即第一,举家(全家);第二,迁往设区的市;第三,转为非农户口。对于符合以上三点的,其承包地完全可以收回。否则,村组织不能收回。

第二,全家迁往他处,原在农村的承包地收回的程序。

题主只要是全家迁入沈阳落户,且转为非农户口,其承包地就可以收回,但承包地收回也要符合相关程序的。收回分两种情况:首先自愿交还集体经济组织;再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启动程序收回(具体参看村民委员会组法、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)。具体不再介绍!自查。

综上所述,只要你家户口举家迁到沈阳,并转为非农户口,你家在黑龙江的承包地,村委会(并非国家)有权收回。

敬请关注,醉美梨乡!

必须抽回。

毫无疑问,户口落在市内,就成为市民,就能享受城市待遇,比方说劳动失业保障,城市低保待遇,城市医疗保障等等,所以说你即然是城里人,农村就不应再拥有土地,土地必须由集体收回,分配给后婚嫁和新增加的人口。这是天经地义的。国家也会对新的城镇人口有具体政策。

据我了解农村户口名下的土地是30年一分地、假设你已经分地10年了、在这期间你要把户口从黑龙江迁到沈阳、剩下20年的土地国家是不会收回的、但是30年土地到期后再划分就没你的份了、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、(说句白话、你是市里人不是农村人了)


户口一旦迁出就甭想迁回去了,口粮地肯定会收回但前提是30年没到期的不抽回,去世的也不抽回。有的地方会要求你签一份协议不允许在往回迁。这就说明农村的地越来越值钱,如果孩子上学的话你俩可以转一个人的户口嘛留一个人的。我老家齐齐哈尔都不允许盖房子了地基也不批了。仅供参考谢谢!


这个问题确实让人“头痛”。

怎么办,一些地方不少人,由工作生活发生变化,迁户情形,由事不由人呢。

对此,本我从情与理角度,说点个人看法,欢迎与大伙聊聊。

一,现在,农村土地全部确权到户了,可以说人手一证了,这是法律给农民经营土地,上了一道保险,农民有了土地确权证本,经营期间,一切农事活动受法律保护。

二,现在是二轮土地承包仍在有效期内,依法依理,原先土地不论是个人经营,或后来请他托管,流转,合同依然有效。

三,所问,迁户了,人也走了,村上是否把地收走,这事我是这样理解的,户口可迁走,而土地迁不走。

农村土地所有权在村上,村民经营的土地与村委会(法人)是平等的民事主体,双方是承包关系。

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允诺,不得借故毁约。

由上,从党的十九大报告,现行执行的法律,法规精神看,有人迁户了,村上可以收地的官方文件没有发布。

国家对土地政策重申一个字即稳,但针对特例,局部可以小范围调整。

因此,这位朋友大可不必纠结,迁户收地与土地承包关系(合同有效内)是不同的法律关系。

所问,户迁收地无法律规范(特别情形有例外了)。

假如,村上要收地,你可以告诉他们,出示全国人大,国务院,或是农业农村部发布施行的具有普遍效力,执行力的法规文件。

以上是个人一些意见,供众友评点,指教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龙江***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黑龙江***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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