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受安置房的一般为扶贫搬迁户,我认为应该积极沟通说服他们主动腾退旧宅,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沟通说服。 这是法律法规的要求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、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,以及搬迁群众签署的旧宅基地腾退协议,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,原有住房应拆除,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法律分析:会对原有的旧房进行拆除处理,所以易地扶贫搬迁之后,原有的旧房将会拆除,当然具有历史意义的部分房屋在经过综合评估之后,会保留下来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按照国家有关***搬迁、扶贫异地搬迁等政策迁入异地安置的农户,其迁出地是否收回其原有家庭承包经营土地,应按照国家相关***政策处置,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。
以岳阳市为例,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、各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,坚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努力建造“保障基本、安全适用”的安置住房。
可以采取先兑现新房,让他们体现新生活,后拆除旧房的方法进行引导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bcdeyel.cn/post/52963.html